鶴山市水利工程項目管理所:
根據《關于調整2021年省級涉農專項轉移支付提前下達資金的通知》(江財農〔2020〕143號)和鶴山市人民政府對《關于提請審批2021年省級涉農專項(市級鄉(xiāng)村振興戰(zhàn)略實績考核獎勵資金)分配方案的請示》(鶴涉農辦〔2021〕11號)的批示意見,現將2021年省級涉農專項(市級鄉(xiāng)村振興戰(zhàn)略實績考核獎勵資金)275萬元下達給你所,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達的資金專項用于江門市碧道建設工程鶴山段項目支出。
二、請加強財政資金績效管理,強化績效目標監(jiān)控和績效評價,確保年度績效目標如期實現。
三、請按照《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廣東省涉農資金統(tǒng)籌整合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粵府〔2018〕123號)、《廣東省涉農資金統(tǒng)籌整合管理辦法》(粵財農〔2019〕115號)的有關規(guī)定使用。請切實加快預算執(zhí)行,并加強資金監(jiān)管,不得擠占、截留或挪用,確保??顚S?。
四、此項資金請列入2021年度“2130305農林水支出—水利—水利工程建設”一般公共預算支出功能科目,經濟分類根據支出的性質與資金的實際用途列支,年終編報支出決算。
五、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廣東省涉農資金統(tǒng)籌整合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粵府〔2018〕123號)文件要求,省級涉農專項轉移支付資金須在年內完成支出進度,按月考核,請加快項目開展進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鶴山市財政局 鶴山市水利局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