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處罰人:中鐵XXXX集團有限公司XXXX有限公司
案 由:非法占地
我局于2020年3月11日對中鐵XXXX集團有限公司XXXX有限公司建設廠房一案立案調查。經調查核實,2017年6月1日,中鐵XXXX集團有限公司XXXX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續(xù)的情況下,在雅瑤鎮(zhèn)昆東村委會XXXX非法占地建設廠房,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條的規(guī)定,屬于非法占地建設的違法行為。
上述違法事實有下列證據證實:
1、當事人身份證明;
2、詢問筆錄;
3、土地利用現(xiàn)狀圖、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圖、影像圖;
4、現(xiàn)場照片。
我局已于2020年4月10日依法向你(單位)進行了告知、聽證告知,你(單位)未提出陳述、申辯、聽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條及《江門市國土資源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標準》第五條的規(guī)定,現(xiàn)對中鐵XXXX集團有限公司XXXX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處罰:
1、沒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它設施;
2、對違法占用耕地420平方米處以人民幣25元/平方米的罰款,違法占用建設用地1340平方米處以人民幣10元/平方米的罰款合共人民幣23900元。
本決定送達當事人,即發(fā)生法律效力。
你(單位)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以自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依法向鶴山市人民政府或江門市自然資源局申請行政復議,或者自收到本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個月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四十六條的規(guī)定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本行政處罰決定的,我局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鶴山市自然資源局
2020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