鶴山市自然資源局是鶴山市土地與礦產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在依法履行查處土地礦產違法行為職責過程中,需要將查扣非法取土、非法采礦的挖掘機拖至鶴山市交通安全服務中心停車場。為保障執(zhí)法工作順利開展,現(xiàn)向社會公開購買2024年拖車服務。
一、服務內容
按照鶴山市自然資源局的要求,在限定時間內將查扣非法取土、非法采礦的挖掘機拖至指定停車場內停放。
二、服務價款及支付方式
本服務價款為20000元,含一年內10次拖車服務,一年內完成拖車服務超過10次的,每增加一次服務計費2000元。在簽訂合同之日起一個月內支付先10000元,剩余款項(含超出10次的服務費用)在合同期限結束后三個月內支付完畢。
三、計費標準
一次拖車服務,是指將當次執(zhí)法任務中查扣的挖掘機拖至指定停車場內停放,為公平起見,約定2臺以內算一次,即1-2臺的算一次,3-4臺的算2次,其余超出部分以此類推。
四、服務期限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年內。
五、提供服務條件
?。ㄒ唬┚邆渫陷d大型挖掘機的拖車;
?。ǘ┚哂旭{駛大型拖車證照與熟練操作挖掘機技能的司機。
六、確定承接服務供應商方式
公告期內只有1個符合條件的服務提供商作出實質響應的,經審核后直接確認為服務方并簽署正式的《政府購買服務合同》;有2個以上的服務提供商作出實質響應的,則采取競爭性談判方式確定服務方并簽署正式的《政府購買服務合同》。
符合條件的有意者,請于公告發(fā)布之日起10日內與鶴山市自然資源局聯(lián)系,聯(lián)系人:黃文靜,電話:0750-8838930。